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率先在四川省提出将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合审查,并采取“谁审批环评,谁负责许可”的原则,将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批深度融合,打通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壁垒,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四川鸿鹏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生产、研发、销售锂电池电解液一体的企业。公司电解液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主要经营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复配,是遂宁打造锂电之都强链补链的重要一环。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20万吨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作为遂宁市首批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合审查的试点项目之一,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前期安排专人跟踪负责,多次上门服务指导,通过座谈交流倾听企业诉求,破解企业反复提交审批资料的难点。同时,梳理优化审批流程,在一次性提交完整申请资料后,只需3个工作日即获得环评批复,并且在2个工作日内获取排污许可证,使得项目能够实现建成即投产。
此前,由于建设项目需要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这两项行政事务存在专业性强、时间和人力成本高等问题,但推行联合审查后,上述问题得到解决。此举不仅节省了单个建设项目20个工作日以上的办理时间,还有助于防范无证排污违法行为,从源头促使企业按证排放,对履行主体责任起到了积极作用。
未来,将继续加强对试点区域的跟踪指导,与相关部门定期梳理清单,以便持续探索并完善这项新的管理模式,为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服务,同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经济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