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率先在四川省提出将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合审查,并采取“谁审批环评,谁负责许可”的原则,将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批深度融合,打通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壁垒,为企业减轻负担、提高行政效率、提升监管效能。四川鸿鹏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生产、研发、销售锂电池电解液一体的企业,其电解液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主要经营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复配,是遂宁打造锂电之都强链补链的重要一环。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20万吨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作为遂宁市首批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合审查试点之一,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前期安排专人跟踪负责,多次上门服务指导,通过座谈交流倾听企业诉求,破解企业反复提交审批资料的难点。
同时,该部门梳理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办事效率,在一次性提交完整申请资料后仅需3个工作日即获得环评批复,而项目投产后2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拿到排污许可证,从而实现了建设即投产。推行联合审查后,可减少重复提交材料,为单个建设项目节省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以上。
该措施是遂宁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模式和制度的一部分,也从源头防范了无证排污违法行为的发生,使企业按证排放,有助于切实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未来,将结合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需要,对企业实施更加“贴心”、“贴近”的政策,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力经济发展、高质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