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11月及1-11月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模式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20年11月和1-11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从地表水的总体情况来看,2020年11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3.0%,同比上升4.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在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的主要江河水质状况方面,2020年11月,这些区域的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6.2%,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对于重要湖(库)的水质状况及营养状态而言,2020年11月,监测的111个重点湖(库)中,有76.6%达到或超过了Ⅰ~Ⅲ级标准,而劣Ⅵ级标准仅有5.4%。104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有3种表现形式:轻度富营养者占21%, 中度富营养者占5%, 重度富营养者只有一种,但不达标。此外,还有22%未显示出任何丰富性特征。

至于城市排名情况,在参与排名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30座城市拥有较好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的质量,其中包括林芝、乌鲁木齐等城市。而另30座城市则位于倒数排行榜前列,如开封、沧州等。这一数据反映了不同地区在保护其地下资源上的差异程度。

关于环境空气质量,从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来看,它们在本年度共享了89,400小时中的89,400小时,即每天均达到“优”水平,这是相对于去年的85,000小时增加4,000小时。在PM2·5浓度方面,它们共同努力使得这项指标降低到了3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的45微克/立方米减少16微克/立方米。

长三角地区41市以及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2+26”城均实现了对PM2·5浓度的大幅减少。这说明通过政府政策与公众意识提高之间的一系列协作,可以有效改善我们所处空间内的人体健康条件,并促进一个更加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秩序。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汾渭平原十一市之所以仍然存在较大的PM2·5浓度问题,这提醒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以确保我们的蓝图能够真正转化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