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率先在四川省提出将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合审查,并采取“谁审批环评,谁负责许可”的原则,将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批深度融合,打通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壁垒,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四川鸿鹏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生产、研发、销售锂电池电解液一体的企业。公司电解液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主要经营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复配,是遂宁打造锂电之都强链补链的重要一环。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20万吨的生产能力。
日前,当樊建拿到环评批复后,他感慨不已:“这项技术审查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申报负担,缩短了项目投产时间,这太方便了,我们值得点赞。”此前,由于建设项目需在开工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建设完成后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对企业来说存在专业性强、时间和人力成本高等问题。
推行联合审查后,环评、执法、监测等业务职能科室联动联办,优化压缩各部门审核会签排污许可证的时间,可以减少重复提交,为单个建设项目节省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以上。此举从源头防范了无证排污违法行为的发生,促使企业按证排放,同时切实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强化环评跟踪指导,与相关部门定期梳理项目清单,以持续做好减简流程和压缩时限等工作。未来,将结合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需要,对企业实施更加“贴心”、“地道”的政策,为提供更高效便捷服务,加速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