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20年12月和1-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根据最新数据,尽管受新冠疫情影响,但通过政府的积极干预和公众的参与,我们看到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地表水方面,2020年12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6%,同比上升7.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在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中,88.7%的水质达到了优良标准,而淮河、黄河和辽河流域则呈现出轻度污染的情况。
对于重要湖(库)的情况,也有显著改善。监测到的110个重点湖(库)中,有78.2%达到优良标准,而99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只有5%表现出了富营养化。
至于城市排名,在参加排名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30座城市被评为了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的最佳水平,而另外30座城市则位于倒数之列。此外,对于环境空气质量,也显示出明显提升,其中PM2.5平均浓度下降3.6%,O3平均浓度下降5.1%,SO2平均浓度下降13.3%等。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仍然存在较大的挑战。而北京市在控制PM2.5浓度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其PM2.5浓度低达29微克/立方米,是全年的最好成绩。此外,由长三角地区41城组成的小区域虽然在某些时期出现了PM2.5浓度上升的情况,但整体来看也实现了显著减少。
总结来说,这一年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与行动力,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加清洁健康的生活空间。不过,我们必须认识到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并且要继续加强环保法规执行力,以确保这些正向趋势能够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