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南充市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充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条例适用于南充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等活动。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净化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最大化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为了推进和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本条例明确了各方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和保护海绵设施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海绌促公益宣传,引导和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
在编制或者修编国土空间规划时,要贯彻海綦理念,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分解到排水分区和规划单元。编制或者修编详细规划时,要落实专项规划要求,以合理衔接功能布局。此外,对于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及可能影响重大的与原有河湖相关的项目,还需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
此次征求意见期限至2023年1月13日止,并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会法工委联系人:陈晓燕;电话:0817—2603238, 2805426(传真);邮箱:156876354@qq.com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河中路39号 附件:《南充市海綦建設管控條例(草案)》及修改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