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7.14万吨、0.2万吨、5.02万吨、0.74万吨。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黑龙江省部署了十大重点工程:首先,在重点行业绿色升级方面,将加快发展低碳、高附加值产业,如数字经济和生物经济等新兴产业,加强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的融合,并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其次,在园区节能环保提升方面,将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加强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和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推动供热共享系统的建立。此外,还将在城镇绿色节能改造中倡导绿色规划设计理念,加强建筑节能标准,鼓励近零能耗建筑技术应用,并支持哈尔滨市申建国家“无废城市”。
此外,该方案还提出了交通物流节能减排措施,如推进绿色铁路和公路建设,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措施,如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公共机构领域能效提升措施,如实施《黑龙江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以及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措施,以构建集污水处理处置设施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通过这些举措,黑龙江省将进一步健全政策机制,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