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声波净化工程(2024-2025年):环境监测技术助力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大放异彩
为深入贯彻“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精神,贯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和《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按照《“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广东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及部门分工》的工作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提升噪声污染防治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声音净化工程,基本掌握全市重要声音源排放现状,逐步完善声音质量监测系统,有效落实各部门的声音管理责任,加快提升声音调节能力,有力推动声音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我们将努力使得夜间珠海市的声音环境达标率达到85%以上。
二、完善声音管理体系与夯实基础设施
(一)科学规划音域功能区
1.开展音域功能区划定调整研究。根据国家音质标准及时调整音域功能区,以确保区域内的声音安全可控性。(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开展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2024年启动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研究工作,与国家音质标准相结合,并考虑城市规划与建筑布局等因素,为珠海市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的研究提供支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细化声音管理措施
3.发布清晰的公共信息。定期发布全市音量质量状况信息,并在未来编制年度珠海市语境保护报告。此外,对于负有语境保护监督职责的部门,将向我局提交语境保护工作报告。(我局牵头)
4.开展智慧平台试点项目。以香洲区为示范地区,全力支持各区选择典型区域进行智能地图应用试点研究,从而探索综合服务型语境智慧平台建设。(我局与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
5.推进宁静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加快分析并研发实现路径,以2018年起开始,在全城范围内实施“宁静文明城市”工程构建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入低频响应器设计规范要求,以及日常运营中采取降低背景杂音策略增强生活品质。(我局负责)
三、优化规划布置,加强源头管控
(三)加强跨界合作与指导作用
6.更新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相关文件时,要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位置,同时保证工业企业周边能安然存在,不要让它们成为其他活动产生的障碍;同时也要关注可能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质量的问题。
7.细化交通基建选线选址原则:减少高速公路、高铁站附近住宅密集发展带来的额外压力,使道路交通更平稳流通,从而减轻其对周边社区造成的干扰。
8.优先考虑教育场所位置避免受到邻近工业活动影响;学校操场设计应该保持一定距离远离主要道路,以此来降低来自路面车辆传出的喧嚣对学生学习效率上的负面影响。
9.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对任何可能产生振动或是高频响应的事项都必须经过环评程序,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潜在风险、预测后果以及提出缓解措施建议。
四、深入工业企业内部整顿,加强重点企业监管
10.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限值产品,如电梯机房开关门等特定部分发出的响亮嘈杂之类情况。
11促进先进技术普及,如使用无机层门或者采用特殊隔热材料减少震动传递给下方房间。这一切都是为了打造一个更加舒适健康的人居住空间,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安静宁静的大好生活。
五、本次行动方案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2—13号:加强园区内部控制令,有条件的地方自行设立自动监测设备;14号至15号:检查所有涉及到的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并且已安装了必要的降低振动效果的手段;16—17号至18—19号:重新审查所有未经审批前就已经完成的一些关键项目是否满足新的规章制度要求,如果不足,则需再次修正并重做最后一次测试之前需要公示进行听证会讨论决定最终结果。
六、本次行动方案执行期间,由于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每个参与单位及其领导者将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发现违反这些指引导致危害人类健康或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况,将依照法律条款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那些积极配合并且取得显著成效的地方,我将颁发特别奖励以表彰他们为了公共利益所付出的巨大努力,这样的地方被誉为“宁静之城”,这是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的一个希望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