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旨在推动绿色发展,实现低碳生活理念。《通知》强调,应当鼓励港口岸电、油气回收和封闭半封闭抑尘等设施建设或改造。此举旨在通过不新增或少量新增岸线和水域资源的基础上,提升码头靠泊等级、作业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
然而,在现有的管理制度中,对于改建扩建项目与新建项目没有明显区分,这导致企业对进行码头改建扩建持谨慎态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交通运输部会同多个部门共同制定了《通知》,提出针对性的优化措施。
根据《通知》,将重点推进四类改建扩建项目:一是码头等级提升类;二是专业化改造及货类调整类;三是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类;四是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类。此外,《通知》还鼓励港口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加快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
为了支持这些政策,《通知》提出了五项举措:加大用地用海保障;加强环评审批政策支持;加快水土保持和洪评审批政策支持;加快航评审核政策支持,以及加强资金保障。此外,还要求优化总平面布置,以减少土地和水域资源的占用,并提前介入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绿色通道。
最后,《通知》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不涉及主体工程的项目可按实际工程内容确定分类,而非擅自改变。对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如无涉水(海)施工,可免设涉水(海)环境调查专题。而对于存在涉水(海)施工但无法获取满足要求数据时,需开展补充监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