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据了解,港口岸电、油气回收和封闭半封闭抑尘等环保设施建设或改造在码头改建扩建项目中得到了强烈鼓励。通过加快码头的改建扩建,可以更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从而提升靠泊等级、作业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而不必新增或仅需少量新增岸线和水域土地资源。
然而,调研发现当前相关建设管理制度将新建项目与改建扩建项目对待一致,没有针对性地优化改建扩 建项目的建设程序,以及提供用地用海政策支持,这减缓了企业进行码头改 建扩展的积极性。为了促进码头改造成果,《通知》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多部门共同制定,并明确将重点推进四类特定类型的码头 改造:即提高等级提升类、专业化转型类、货种调整类以及预留结构释放能力 类型的工程。
除了上述几项,《通知》还鼓励港口进一步提升绿色工艺技术水平,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加快岸电及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或升级,以实现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此外,该文件提出了五个方面措施来加强政策支持,如增加用地保障、加强环评审批政策支持以及资金保障等。
在保护环境方面,《通知》要求通过优化总体规划布局,使现有结构充分利用,减少对土地水域资源占用的同时,不断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对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一些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速审批过程。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时,如果没有涉及主体工程,则按照工程内容确定,不擅自改变分类;对于涉水(海)施工部分,在缺乏数据的情况下,可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补充监测调查;对于存在变化货种特征因子的调查资料,只需针对该因子进行补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