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推动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的改建扩建。新通知中,提到港口岸电、油气回收以及封闭半封闭抑尘等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将得到鼓励。这些建设可以在不增加或仅限于少量新增岸线和水域、土地资源的情况下,提高码头的靠泊等级、作业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然而,现行制度将改建扩建项目与新建项目对待一致,没有针对性地优化建设程序,也缺乏用地用海政策支持,这降低了企业进行码头改建扩建的积极性。为了促进码头改建扩建工作,加快推进《通知》的实施,其中明确了四类特定的码头改建项目,以及绿色工艺技术提升,将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并加快岸电、油气回收等设施建设。
《通知》还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大用地用海保障,加强环评审批政策支持,加快水土保持及洪评审批政策支持,以及加强资金保障,以进一步支持和保障码头改建扩 建工作。在用地使用方面,《通知》要求通过优化总平面布置利用现有结构减少占用土地资源。此外,对于环境影响评价,《通知》建议纳入环评管理台账,并为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提供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
对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不涉及主体工程且已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只需根据最新名录规定处理;对于存在涉水(海)施工但无法提供有效数据或资料,可根据相关技术导则补充监测调查;对于缺少变化货种特征因子的调查,可针对因子开展补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