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标准,进一步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基于2002年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新的编写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和《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这些新规定明确要求在规划政策符合性方面,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详细阐述其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战略、专项规划以及国土空间利用规划等重大政策文件的协调关系,以及如何贯彻执行扩大内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等国家战略目标。
对于所有类型的投资项目而言,其资源环境保障部分需要进行深入分析。具体来说,应当评估拟建工程在能源消耗上的强度,并且考察其污染排放控制指标。在此基础上,对于高能耗、高排放的工业设施,还要预测其年度总体碳排放量及主要产品碳足迹,并提出相应的减少碳排放方案。这包括制定清晰的路径和方法来降低碳足迹,同时分析该工程对当地实现“双碳”目标(即达到“碳达峰”与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的潜在影响。
据此,《编制说明》强调,“ 碳达峰碱中和分析”不仅涉及计算出建设与运营过程中的每年总体气候变化潜在影响,而且还须评价该工程所产生的大气污染水平,以及评估它们是否符合当地政府设定的绿色发展标准。此外,这份报告还将建议各种生态保护措施,以减轻对环境造成的一切负面影响并控制各类温室气体排放,从而推动整个地区实现更为健康、持续的地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