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正致力于制定《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立法过程中,我们将注重与现有自治条例如《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衔接,确保各项措施能够形成合力的效果,并有效提升对洱海流域内水资源的保护水平。
在近日召开的州政协立法协商会上,一些委员提出了宝贵建议,他们认为,《条例》的编制应更加细致,以确保其操作性强。他们指出,大理州虽然拥有洱海等高原湖泊,但面临着较低的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以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持续干旱挑战,这导致了严峻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此外,还存在技术落后、部门分工不清以及司法保障不足的问题,因此必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快推进水资源保护立法工作。
利用民族自治地方特有的立法优势,我们将制定一部符合当地实际需求和特色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这一举措不仅能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便利,也有助于实现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次重要尝试。(李成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