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保护生态环境如同护眼,防污十案共勉
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协近日召开的立法协商会上,参会的州政协委员们纷纷提出建议,以制定《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来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他们指出,大理州虽然拥有洱海等高原湖泊,但水资源人均拥有量仅占云南一半水平,加之连续干旱,水资源总量减少态势加剧,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委员们认为,要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加快推进水资源保护立法。通过科学建立和完善水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把大理州有限的水资源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此举不仅利于州民,也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步重要措施。
以下是10个典型案例,他们警示我们要像护眼一样护环境:
洱海蓝藻问题
大渡河流域污染
云岭山区矿业开发引发的问题
白族地区土地沙漠化严重
水源地污染导致饮用水质量下降
农业废弃物处理不当导致环境破坏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安全隐患
过度取土造成土壤侵蚀与塌陷问题
林木种植面积不断扩张但森林覆盖率低下影响生态平衡。
这些案例提醒我们,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不断加强对自然环境尤其是稀缺自然資源(如空气、地下水、森林等)的监管和保护工作,是确保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而通过立法手段将这项责任转嫁给所有相关部门,让每个人都能参与到这一过程中,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所在。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用智慧与力量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就像照顾眼睛一样细心呵护我们的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