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旨在推动码头绿色再生。据了解,港口岸电、油气回收、封闭半封闭抑尘等设施建设或改造,在此次项目中被重视。通过加快码头改建扩建,可以有效提升现有资源潜力,不需新增岸线和水域资源,只需少量土地资源,便可实现码头功能提升。
然而,当前相关管理制度将改建扩建项目与新建项目同等对待,这导致企业开展改建工作时缺乏积极性。为解决这一问题,交通运输部会同多部门联合出台了《通知》。
《通知》明确,将重点推进四类改建扩建项目:码头等级提升类、专业化改造及货类调整类、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类以及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类。此外,《通知》鼓励港口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加强岸电油气回收封闭抑尘设施建设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环保水平。
《通知》提出了五项举措:加大用地用海保障,加强环评审批政策支持,加快水土保持洪评审核政策支持,加快航政审核政策支持,以及加强资金保障,以促进码头修改扩展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在用地用海方面,《通知》提出优化总平面布置利用现有结构减少占用土地水域。此外,《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优先纳入环评管理,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严格执行最新名录规定,对未作规定的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对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如果涉及施工期及运营期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则不需要设置涉水(海)环境调查评价专题。如果存在涉水(海)施工但无法收集数据,则根据技术导则开展补充监测调查;如果特征因子资料缺失,则针对因子开展补充调查。这些建议旨在促进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生产提供更高安全环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