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当预测臭氧单日为优、良等级时,实施常态化管控措施;当预测臭氧持续出现轻度或中度污染等级时,启动加严管控措施;当预测臭氧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等级时,启动应急管控措施。
常态化管控包括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工作,加强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泄漏检测与修复现场抽查工作。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涂料、胶粘剂,并启动涉 VOCs 城市面源错峰生产作业。禁止露天喷漆作业,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针对移动源,加强黑加油站点打击力度,并开展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监督工作。完成全市80 家汽修企业水性涂料源头替代工作,并开展汽修企业错时作业。
在加严管控阶段,加强涉 VOCs 城市面源错峰生产作业,每日 10:00—20:00 时不得开展涉 VOCs 排放工序作业(应急工程除外),并组织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加油站实施夜间加油降价促销。全市范围内汽修企业 10:00 —20:00 时禁止开展喷涂作业。
在应急管控阶段,全市 10:00—18:00 时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行业喷漆工序暂停作业;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包装印刷 行业印刷工序暂停作業。全市不得开展涉 VOCs 城市面源生产作業。此外,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全面提高 VOCs 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执法人员装备和能力建设,以及持续优化“西安市智慧环保平台”建设,以实现科学评估、精细管理。
此外,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不间断开展暗访巡查,专项督查行动,以及曝光问题,每月对相关部门及区县、开发区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单位进行公开约谈、通报批评,并移送相应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此举旨在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安全,不受臭氧污染影响,为居民健康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