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公布,征求意见
南充市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南充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旨在推进和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根据公告,修改意见和建议应通过电话、传真、邮箱或信函等方式提交至市会法工委。联系人为陈晓燕,可通过0817—2603238及2805426来电,并发送至156876354@qq.com。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
《南充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共六章,其中第一章总则规定了推进和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的目的与原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部分详细阐述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建筑设计导则等内容;第三章运营维护部分强调了对已建区域排水防涝设施改造的要求,以及新建区域必须遵守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第四章保障和监督中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及其协同配合机制;第五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法律后果;第六章附则具体说明了一些事项。
此外,该公告还提到,《南充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分解到排水分区和规划单元,以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目标。此外,对于国家重点项目、新建地区以及可能影响重大的其他项目,都需要经过由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进行论证。
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这一过程,为进一步完善这部重要法规贡献自己的见解。这不仅是为了提升法规质量,也是为了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在实施过程中得到妥善指导,使得整个社会能够更好地利用雨水资源,同时保护环境并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