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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能源管理职能高度分散,管理机构水平较低。 无法适应新形势、承担新使命。 建议尽快成立国家能源局,列为国务院直属机构,适时升格为能源部。
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六保”,“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位列其中。 我国是世界能源生产、消费、净进口和碳排放第一大国。 为保障能源安全、加快能源转型、推动疫后经济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尽快建立能源优先关系。 与大国相适应的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我国目前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能源管理职能分散、管理机构层次较低的现状,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建立职能集中、规范配套的能源管理部门,是未来大国经贸竞争的需要,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大国竞争的本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竞争。 疫情过后,中美博弈进入新阶段。 应对中美长期全面博弈,必须志存高远,确立实现能源独立、突破石油美元的目标。 石油危机后,美国连续11届政府维持由内阁成员领导、权责高度集中的能源部。 经过40多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了能源独立,战略空间不断拓展。 美国能源部拥有16,000名联邦雇员、24个国家实验室和技术中心以及10万名合同工。 2019年财政预算为234亿美元。 我国能源消耗总量是美国的1.4倍,管理职能分散在10多个部门。 国家能源局人员少、支撑能力弱。 加上其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其员工不到1000人,不到美国能源部的1%。 其2019年预算相当于2.8亿美元,约为美国能源部的1%。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有安全可靠的能源支撑,必须有强大高效的能源管理机构的保障。
建立职能集中、规范配套的能源管理部门,是发挥能源拉动投资、降低成本、拉动经济增长重要作用的重要保障。 风、光、生物质、地热、氢等优质能源,虚拟电厂、储能、充电、能源互联网等智慧能源基础设施,以及终端能源系统转型升级,投资空间巨大符合新发展理念,具有乘数效应,拉动疫后经济增长的潜力不亚于高铁、5G。 国家已连续两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但行政降价不宜过于频繁。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下决心整合政府职能,强化能源管理部门的权责。 只有这样,才能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壁垒,建立覆盖用户的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带动有效投资、降低成本。 在制度成本和提高能源效率方面赢得更大空间。
建立职能集中、规范配套的能源管理部门,是应对气候变化、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保障。 解决能源问题是防治空气污染、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 尽管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国际标准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进一步提高的难度越来越大。 新形势下,迫切需要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能源供应和利用管理职能,从需求侧向供给侧倒逼结构性改革,全产业链协同发力,推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成效。污染防治,赢得碳市场。 减排举措。
建立职能归口、规范配套的能源管理部门,是加强国际能源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黄河流域发展,能源一体化是重中之重。 副部级能源局难以协调中央地方关系和省际利益,建立多种能源区域协调发展体系,难以发挥能源协调高效、优势互补的重要作用区域协调发展。 在G20、金砖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等能源合作与对话中,我国国际能源合作人力少、基础差。 统计信息依赖于BP(英国石油公司)、EIA(美国能源情报署)等,与一个日益走向国际舞台中心的能源强国的地位极不相称。
建立职能归口、规范配套的能源管理部门,是深化能源法制建设、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 目前,能源改革与中央“到2020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根本原因是没有一个部门全面负责能源改革。 能源法制建设严重滞后。 《能源法》立法启动15年后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石油法、天然气法、原子能法和能源监管条例缺失; 《电力法》和《煤炭法》已经实施25年了。 实质性修订工作一直很困难。 目前,颁布能源法规、推进能源改革、加强能源管理存在困难。 三人陷入了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 我们必须下决心通过集中管理职能、强化管理权责来打破恶性循环。 。
建立职能集中、规范配套的能源管理部门,是推动能源革命、加快能源转型的重要保障。 能源革命和能源转型的核心是发展分布广、能量密度低的可再生能源。 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打“人民战争”的积极性; 我们要打破煤、电、油、气传统的单一“服务”。 碎片化、碎片化的格局; 我们要挖掘数字经济潜力,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统筹规划、协同优化的现代能源体系。 迫切需要将分散的能源职能整合为强大的部门,打破部门壁垒、行业壁垒和现有利益格局,打破对新兴生产力的垄断束缚,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为地方政府赋能。法律、政府命令和市场。 更大的自主权将为能源转型和能源革命开辟广阔的战场。
建立职能集中、规范配套的能源管理部门,是落实国家战略、制定实施能源“十四五”总体规划的重要保障。 国家能源局作为能源规划和实施的牵头单位,在能源投资、定价、运营、改革等方面缺乏话语权; 在产业规划、咨询研究、信息统计等方面缺乏技术支撑和组织能力,甚至不如大企业。 。 “没有钻石,就无法做瓷器。” 这就导致了此前的能源计划只是保供应的“小计划”,不可能有系统性改造的“大局”。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点,能源“十四五”和2035规划必须以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统筹协调能源革命与技术革命、能源转型与安全、能源供应与利用。 、国内外市场,以及能源、环境、经济和气候变化等。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工作一定要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灶台一定要牢牢立在自己家里。 从荷兰到英国,再从英国到美国,大国竞争与更替有着一条以能源为导向的明确主线。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把能源上升到与粮食、金融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 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需要时间,但制度革命是观念的转变,是立竿见影、一气呵成的大体思路。 目前,能源发展改革线索已达数千条。 一是加强政府机构建设,压实管理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考虑到必要性、紧迫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尽快成立国家能源局,将其列为国务院直属机构,适时升级为能源部; 国家能源局设立副部级国家能源监督管理局; 加强国家能源局业务协调和能力支撑; 处理好能源总局与上、下、左、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