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深化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 年 1 月 10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杭州市深化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化杭州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环市[2021]114号》、《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垃圾分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自由城市(2022-2025年)》(美丽浙江办[2022]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1、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垃圾、建筑垃圾五大类固废污染防治为重点,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给予充分发挥污染减排和碳减排协同效应,全面推进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能力匹配”,推进固体废物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提升治理能力,继续发挥生态文明城市独特优势,加快建设“美丽窗口”,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新乐园。

到2025年,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各项指标达到目标值,60%的区县(市)通过省“无废城市”建设考核,强度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幅减少,综合利用水平显着提高。 工业危险废物将实现“零填埋”(填埋率低于5%),100%无害化处置; 多部门协同、整体智能化管理的固废数字化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无废”行为广泛践行。 “无废亚运”建设成效显着,成为全国“无废城市”典范。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绿色低碳,提高源头减量化水平。

1.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方式。 以“三线一清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抓手,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固废产生量大的项目或难以处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区管委会。 以下任务需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西湖风景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制定实施杭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 到2025年,建成10个“绿色低碳园区”、400个“绿色工厂”、100个“无废工厂”、3个“无废群”。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探索创建“无废矿山”,推广尾矿、并减少尾矿库库容。 (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实施一批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工程,开展危险废物处置高峰研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制定实施杭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计划,推动新建建筑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将达到35%以上。 (牵头单位:市建委)推广高效、经济、生态循环、绿色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肥药两制”改革,完善农业投入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低碳农场、减少农业废弃物的产生。 到2025年,创建4个以上省级“肥药两制”综合试点县。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探索培育“无废产业”。 探索五大类固废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培育一批源头减量最大、资源利用最优化、污染减碳效果显着的标杆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或周边企业开展无废建设,推动“无废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

3.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推广“光盘行动”和“无瓶行动”,开展“零废弃物器官”创建,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牵头单位: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指导桐庐县开展塑料污染试点控制在县内。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邮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运用先进绿色技术,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实现“绿色物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邮政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加强快递包装绿色管理,提高绿色包装材料比例推进“无废站”,到2025年,可回收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10万件以上,快递行业废包装量实现“零增长”。(牵头单位:市政府)邮政管理)

(二)突出回收利用,提高综合利用能力。

4.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推动富阳区等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推动固废资源化利用规模化、产业化。 进一步拓宽矿渣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 开展碳排放核算,探索减废减碳协同研究。 建设全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重点城市。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实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行动,拓宽工业危险废物利用渠道,探索“点对点”废盐等利用,率先实现工业危险废物“走向零填埋”。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完善废旧家电、车用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产品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5、提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实施建筑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理,促进资源化利用。 鼓励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推动建筑垃圾在土石方平衡、回填等领域广泛利用。 到2025年,建筑垃圾利用能力达到600万吨/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建委)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垃圾分类现代化管理体系,促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开辟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渠道。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

6.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多途径全面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形成长效利用机制。 推广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模式,鼓励引导更多施用有机肥。 完善废旧农膜、化肥农药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利用体系,推动农业废弃物收集储存中心建设。 到2025年,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突出综合监管,提高收运能力。

7.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 推动完善和扩建小微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实验室、汽车修理行业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完善“小箱变大箱”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实行分级转运,建立健全疫情应对相关固体废物应急收运机制适合的水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

8.完善农业废弃物、动物医疗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 完善政府引导、经营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建设动物医疗废弃物统一收集运输体系。 到2025年,废旧农膜、废农药包装回收率达到90%以上,动物医疗废物统一收运系统覆盖全市。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

九、加强集运平台建设。 统筹规划工业固废收运平台、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和垃圾处置场建设,到2025年实现统一收运体系全区覆盖。指导余杭区探索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收运网络“三网合一”。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

(四)突出安全无害化,提高综合处置能力。

10.推进处置基础设施建设。 聚焦固体废物处置薄弱环节,规划建设一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推进杭州西部地区垃圾焚烧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处置资源,完善“平时”快速转换机制,增强涉疫情固体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卫健委)

11.推进处置设施升级改造。 整合淘汰升级一批落后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升级做大做强。 到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升级改造完成率达到5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推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无害化等级达到AA级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12.推进固废堆场管理。 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到2025年,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关闭改造,高标准建设天子岭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开展历史建筑垃圾管理,对管理评价后符合安全稳定要求的大型集中堆放场地进行生态修复。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非正规倾倒点、垃圾填埋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动态检查和分类整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突出数字赋能,增强智慧监管能力。

13.推动数字化监管平台升级。 迭代升级杭州“无废卫士”应用场景,实现省市三级联动、各部门多跨度协作。 制定“危废智能处理”全流程标准化管理新标准,开发“无废亚运”应用场景。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全面推广“浙江固码”应用。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到2025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体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加强数字化管理系统在“肥药两制”改革中的应用,实现农业投入品全方位智慧监管。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4.推动执法监管能力提升。 建立健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完善建筑垃圾跨市协同处置机制。 完善季度问题曝光机制,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犯罪,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完善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推动重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 监督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放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六)突出常态长期效应,完善保障体系。

15.完善制度体系。 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区“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以减碳减排为重点,完善五大类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探索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专项支持政策,加快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专项扶持政策杭州建筑垃圾管理,推动塑料污染治理立法。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再生资源绿色采购等制度创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6.完善技术体系。 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的科技投入、技术推广和模式创新,支持工业粉煤灰、废盐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 探索实施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处理方案。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17.完善市场体系。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多元化投资渠道。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税收、价格政策,探索建立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处理价格动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调整机制,探索建立秸秆、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市场化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提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科技研发创新支持按照政策法规、综合利用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工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深化政银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 (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突出“无废亚运”,营造共建共享氛围。

18.打造“无浪费亚运”品牌。 制定实施“无废亚运”专项规划和“无废亚运单元”建设导则,建设50个“无废亚运单元”,推动各类固体废物减量、确保赛会物资能用得上,改善疫情期间的生活。 垃圾、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探索制定“无废活动”实施指南,为各类大型活动提供参考。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9.推动“无废细胞”完善和扩大。 探索杭州市“无废电池”标准体系和激励机制,广泛开展“无废电池”建设。 到2025年,将建成2000多个“无废电池”。 推进滨江区“无废学校”、淳安县“无废酒店”建设。 我们将推出“无废地图”,打造多条“无废”路线。 时尚路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建委、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互动,加强部门联动和自上而下的协调,形成立体宣传体系。 传播“不浪费”理念,培育“不浪费文化”,并将其纳入相关教育培训体系,推动形成简单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牵头单位: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化全区“无废城市”建设,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协调、推动监督进展; 全市各相关单位要发挥行业监管者作用,落实专人,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区县(市)要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形成特色。

(二)严格考核评价。 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情况将纳入美丽杭州考核综合评价,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保障资金安全。 市和区县(市)各级财政应当按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四)加强技术指导。 积极开展合作和技术交流,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引导组织科技人员服务全区“无废城市”建设。

本工作方案自2023年2月11日起实施,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此前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34号)同时废止。

固废治理_固废治理实施方案_固废治理的现状和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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