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近日下达2020年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资金73.7亿元,补偿规模实现2017年-2020年年均增长40%,全力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引领地区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透露,广东省财政在2018年安排55.8亿元,较上年实现翻番;2019年安排67亿元,较上年增长20%;2020年继续加码,安排73.7亿元,较上年再增长10%,增幅连续显著高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增幅,用于帮助生态保护地区抵消疫情等减收增支的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 在资金分配上,广东坚持“谁保护、谁得益,谁改善多、谁得益多”的原则,通过生态保护补偿与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结果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挂钩,及时做好生态环境指标评价,增强指数运用时效性,提升资金分配科学性。比如,加大对生态建设成效好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生态保护成效排名前十的地区,县均补助达1.8亿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倍,让保护环境的地方不吃亏、多受益。 同时,广东还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完善生态保护补偿负面评价惩罚机制。对生态环境质量变差、治理环境污染不力及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的地区,相应扣减转移支付资金,增强制度约束,提高生态破坏成本。今年对涉及生态环保督察责任追究问题的15个生态发展区县,每县扣减50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倒逼各地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