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7日,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江西省生态旅游地方标准——《江西省旅游生态设施规范》和《江西省旅游生态行为规范》,将于2010年7月27日正式实施。今年11月1日。 执行。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省委、省政府提出鄱阳湖生态旅游区建设的决策部署。 在此背景下,江西省旅游局提出并组织江西省旅游规划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单位编制了全国首个省级生态旅游地方标准。
该标准包含《江西省旅游生态设施规范》和《江西省旅游生态行为规范》两个规范。 《江西省旅游生态设施标准》重点规范我省旅游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生态性质,防止旅游各利益相关者在旅游开发、建设、运营、管理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旅游设施的科学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江西省旅游生态行为准则》重点引导和规范旅游活动中旅游相关责任人员的生态行为,强化江西省旅游发展过程中的环保意识,减少旅游开发、运营、管理、在服务和消费过程中,旅游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个人和组织)造成生态破坏。
该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省旅游生态设施,引导旅游生态行为,引领全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江西旅游产业强省建设生态质量,推动鄱阳湖生态旅游建设。打造旅游强区,促进旅游与环境、经济、社会、文化的和谐共荣,对于推动江西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把我省建设成为生态旅游名省、旅游产业大省具有重要意义。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