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大力推进安静城市建设

汉中市通过建立防治噪声污染领导机构,明确政府责任部门,严格管理处罚措施等,综合整治城市噪声污染,大力推进安静城市建设。连续七年,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小于55分贝,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60%,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分贝。其他县城城区声环境质量达标。 从规划入手,合理调整市区用地功能,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快市区工业“退城进园”步伐。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特别是“噪声敏感建筑物”(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与交通干线的防噪距离,作为建筑项目审批的标准之一,不符合防噪距离坚决不予审批。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集中经营、强化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娱乐业、汽车维修业、五金加工业等集中区建设,减轻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加速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快速绿色交通为骨干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近年来,建成石马坡立交大桥、二号、三号、四号桥、江滨大道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快速交通网络基本形成,以环城主干道、铁路、航空和高速公路为主体的综合交通枢纽基本确立。大力提高城市道路施工质量,并在道路两侧实施乔、灌、花草多层次的立体绿化,做到“以绿降噪”,建设隔声屏障,减少交通噪声。实施机动车禁鸣,加大对违禁处罚,不断扩鸣区域,禁止重型载货车辆在中心城区和城区一环的道路上行驶,并禁止销售、进口超过规定的噪声限值的汽车,防止机动车噪声污染。环保、门联手加强对市区干道的噪声测、管工作,并将机动车噪声排放测试纳入机动车年检,提高城市交通噪声达标水平。 修订《城市噪声功能区划》,制订《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持续在十一个县区实施“安静工程”。同时,噪声防治重点转向第三产业和建筑工地,将城市噪声整治在全市“十二五环保规划”中作为整治城市突出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提出。2012年,市政府又印发《市环保局关于解决中心城区公众反映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的意见通知》,要求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要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在办理和核发经营项目相关证照时,经营者必须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区或市环保部门审批文件,否则不予办理,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环境的问题产生。 加强噪声的监督管理,畅通公安110热线和环保12369热线,仅2012年整治噪声污染293起,有效解决了噪声扰民现象。严格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法规,中高考期间停止一切夜间施工审批,加强对餐饮、文化娱乐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开展建筑施工噪声、城区工业噪声污染整治,淘汰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165套(台),禁止随意夜间施工及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超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标排噪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区域环境安静。 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安静城市建设。组织多种形式的禁噪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县挂横幅、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大宣传面,有针对性地加强市民的精神文明教育,提高市民素质。将噪声达标纳入建设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和“最适宜居住城市”的轨道,严格考核分值。同时,还将积极开展“创建安静社区”的活动,出台表彰奖励政策,建设宁静、和谐、美丽的居住社区,大力推进汉中安静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