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能源监管办提出2021年低电压治理监管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继续重点抓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要求加强能源和民生供应保障监管,充分发挥农村电网作用。 由于公共基础设施的作用,河南省能源监管办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河南省“低电压”治理改造工作。 提出2021年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总结2020年12398、95598热线和配网监测系统发现的“低电压”问题治理和改造工作,汇总全部项目包括改造内容、资金、效果、完成情况等清单时间。 立项,确定改造方案及竣工时间。 二是提高农户户均装机容量,促进农村电网均衡发展。 要继续加大投入,补齐短板,解决户均容量低的地区用电难问题。 三是建立“低压”治理改造常态化管理机制。 现有低压治理改造完成后,还需要随时跟踪控制新出现的“低压”情况,并第一时间总结上一年的“低压”治理情况每年的季度。 所有的管理和改造必须在负荷到达之前完成。

河南省能源监管办将继续加强民生电力供应保障监管,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农村电网巩固升级,推动电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督促落实《2021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务工作》《方案》推动农村电网提质升级要求,加大“低电压”管理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