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新疆库尔勒公司热电联产项目获核准

新疆库尔勒公司项目获发改委核准

近日,库尔勒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顺利通过了国家发改委“关于新疆国电库尔勒热电联产新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3〕312号)。

库尔勒热电联产项目于2011年4月27日获得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为使项目早日获得核准,国家各相关部委、自治区各级政府及集团公司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库尔勒公司坚持“发展抓项目”不动摇,审时度势,自加压力,努力克服项目规模由300MW亚临界机组变更为350MW机组带来的各种变化,积极开展了相关支持性文件的获取工作,于2012年10月,由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和国电集团公司将项目核准请示文件分别上报国家发改委。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库尔勒公司将建设2×350MW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本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是库尔勒至乌鲁木齐750千伏线路联网中的一座重要支撑电源,对改善巴州“十二五”期间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实现自治区疆电外送的任务目标、解决居民冬季集中采暖供热问题起到积极的作用。该项目具备13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暖能力,对节约能源,减少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提高城市环境保护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