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环保厅确定“42321”目标及措施持续推进全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今年是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年,青海省环保工作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增进人民福祉,以更大力度的环境保护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多赢,确保实现“42321”目标及措施落实。“4”即完成四项指标:确保完成年度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刚性指标。一向工程减排要能力。加快实施华电大通发电公司、桥头铝电等燃煤电厂及盐湖海纳、互助金圆、湟中祁连山等水泥企业脱硝工程建设,完成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加大机动车废旧车辆淘汰力度,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开工建设西宁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同仁县隆务镇、玛沁县大武镇、天峻县及刚察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成投运玉树县结古镇、循化县、贵德县污水处理厂和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全省实现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万吨和再生水回用能力2.3万吨。二向结构减排挖潜力。严格控制国家限止类行业发展速度,对现有企业生产线通过“上大压小”、“等量替代”等措施进行置换。年内淘汰落后炼钢45.96万吨、铁合金9.1万吨、碳化硅2.43万吨、玻璃160万重量箱、印染2970万米。三向管理减排要效益。开展“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年”活动,狠抓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和企业治污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加快污水收集管网改造,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要提高到70%以上。积极推进污染源“全测控”和在线监控“全覆盖”,确保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施与省监控中心稳定联网率和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合格率达到85%以上。“2”即打好两场硬仗:一是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 “攻坚仗”。 (略)“3”即推进三项工作:一是环境执法监管。 (略)“2”即加强两个保护:一是生态环境保护。 (略)“1”即拓宽一个广度:努力拓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广度。紧紧围绕污染减排、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对环保工作的认知度。深入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学校、社区、企业、农村的环保宣教力度,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引导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关心环境、珍惜环境和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