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英、赵斌、孟浩、董竞奇、张宏震
摘要 土壤修复档案是涉及地质勘探、检测、测量、施工、验收、各阶段技术报告编制和修订以及项目管理全过程的数据。 在一定程度上,档案管理是否充分已成为影响修复施工效率、土壤修复效果评价、修复后土壤资源利用、土地安全利用的重要因素。 我国污染土壤控制与修复项目档案管理较为薄弱,全过程各阶段原始数据和基础数据的一致性、及时性、完整性不高。 土壤修复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不仅对加强修复项目本身的建设管理发挥重要支撑作用,而且对土壤污染修复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加强监督执法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我国当前需要细化和完善土壤修复档案管理制度,提高修复档案信息化水平,促进档案信息高效利用,为污染土地可持续利用提供重要基础保障。
关键词 污染土地; 土壤修复; 土壤污染; 风险管理与控制; 文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逐步铺开。 2019年至2020年,全国启动土壤修复项目200至300个。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对土壤修复项目的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流程、前期调查评价数据、效果评价对象范围和程序方法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1]。 2019年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部办公厅印发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审查报告指引》自然资源部明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档案和信息管理,要求“妥善保存申请材料、审查意见等相关材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 但土壤修复档案管理仍缺乏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土壤环境管理原始档案和过程数据尚未明确。 要求。 我国在实践层面,土地调查、风险评估、技术方案制定、修复施工、环境监督和效果评估等各方面原始数据的管理比较分散,标准化和完备性不高。
虽然生态环境部建立了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并要求将商办、居住和公共服务用地出让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污染土地修复工程关键环节信息上传至平台,但它还没有做得很好。 从土壤污染修复建设过程的监管要求来看,目前还缺乏具体的规定。 土壤修复项目档案数据分散于业主、施工方、监理方、效果评价方,信息的及时性、一致性和完整性存在缺陷。 部分修复工程工艺档案缺失较多,难以有效支撑修复工程有序推进,满足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更难以支撑管理方现场执法要求原始记录和数据信息部门。
于是,国内一些地方开始加强土壤修复二次污染监管和修复项目管理的探索。 例如,天津、山东、广东等地通过相关规定和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土壤污染修复建设细节管理和二次污染防治档案材料要求; 安徽、浙江等地在大规模整治工程密集实施的地区探索土壤污染问题。 修复工程智慧工地平台、污染土壤动态管理平台、全流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取得一定成效。
良好土壤修复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土壤修复过程中的基础数据和原始数据在相关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于土壤修复工程的目标和对象大多位于地下,难以直观地测量和感受。 此外,整治过程中参与单位众多,各类信息数据繁杂。 如果没有统一、完整、详细、有序的基础文件支撑,施工过程中各种信息就无法顺畅流动,修复工程的方向可能会出现偏差。 因此,加强污染土壤修复档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
在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治理修复、污染土地安全再利用等全过程中,规范有序的档案基础数据管理辅以计算机信息平台手段,可高效处理各类水文地质、污染因子、修复等问题。工程量及边界、施工措施等动态过程信息,对于加强工程内部质量控制,确保施工目标、对象、工程量核算等满足验收要求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加强土壤修复档案管理,建立全过程统一档案。 多个修复建设利益相关方掌握的不同来源、不同渠道、不同阶段、不同目的、不同类型、不同媒介的基础建设数据和信息,可以进行系统整合和分类管理。 通过互动调用、对比验证,可以在施工方案确定、工程量核算、维修自验收、总体效果评估等关键节点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可以提高施工效率,优化施工流程
在土壤修复项目的管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大型、复杂的污染场地治理中,调查单位、评估单位、技术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效果评估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的沟通没有得到有效的预见。 并及时反馈,可能导致工期延长、施工工艺不良、重复劳动、遗漏或盲点问题突出。 现有经验表明,构建基于信息平台的智慧修复系统,实现修复全过程的档案信息管理,可以有效提高现场预测和反馈的效率,有利于优化施工流程,并在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和维护,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信息不畅、数据不一致、内部指令不一致而造成的时间消耗、能源消耗等,提高施工效率。
便利监督执法,严防二次污染
土壤修复造成的二次污染是目前影响土壤修复项目社会接受程度最突出的问题,也是执法部门对土壤修复项目现场监管的主要对象。 由于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的许多工艺和设备都是非标准工艺,其修复效率和终端处理措施的及时性在不同环节和情况下差异很大。 因此,单纯依靠常规监测和终端在线监测是很难的。 有效控制土壤修复、防止二次污染的设备。 详细的施工档案记录,特别是基础设备运行数据信息的规范保存,是土壤修复各方应履行的最基本责任。 真实、全面的土壤修复标准化档案,为行政监管部门了解修复建设全过程提供参考,也为执法检查提供可靠依据。 它们是确定修复施工过程中潜在二次污染的关键证据。 对施工涉及的关键流程进行细致、严格的记录和归档,将在一定程度上方便监管部门进行数据审核,提高监管执法效率。
为安全使用做出贡献,保障人居安全
土地开发利用前期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控制和修复的所有数据档案,是污染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识别信息。 应作为土地流转的必要附属物予以永久保存和流转。 他们将为后续土壤修复提供指导。 受控地下水的安全利用和长期监测具有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 我国相关技术指南明确规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价报告、《申请材料》、审查意见等相关材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 对于整个建设过程的档案也应长期归档,作为后续土地安全开发利用和周边人居环境安全的长期证明。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现状
我国于1994年首次颁布《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要求,2016年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着力数字时代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定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要求。 原环境保护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围绕污染源、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监理、建设项目等相关领域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文件(见表1),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上述档案。 生态环境部还出台了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明细调查等全国专项普查调查专项档案管理办法。
表1 生态环境部档案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
我国已发布的环保档案管理相关文件主要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 其中,环办[2001]128号和建设项目HJ/T8.3-94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对项目进行评价。 对建设、生产管理、工程维护、竣工验收、改扩建等不同阶段的环境保护活动档案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8年出台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对抽样调查不同阶段产生的归档数据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污染土地管理方面,目前国家及各地区发布的土壤污染现状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环境督导、修复场地环境信息、修复后土壤监管等技术指南和指南中以及复用等,普遍提及了与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技术数据要求,但缺乏系统化、规范化、全流程的文件管理要求。 我国尚未出台土壤修复领域专门的档案管理规定。 表1中的规范性文件可为污染土壤修复档案的规范管理提供依据和参考。 但土壤修复的全过程涉及调查单位、评估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多个利益相关方。 不同阶段各阶段各方产生的数据类型、格式、时效性等各不相同[2],使得土壤修复全过程的规范化、规范化管理非常困难。 现行规范性文件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土壤修复档案管理提供相关指导和参考,但档案内容细节与场地修复实际情况、信息归档节点要求、分类标准等仍存在较大差异。需要更新,参与整治活动的各方档案仍然需要更新。 编制、备案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随着我国土壤修复市场日益活跃、修复项目数量快速增长[3],迫切需要推动污染土壤修复档案标准化标准体系建设。
现行土壤修复档案管理的缺陷
土壤修复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污染数据、测绘信息、检测信息、各类技术报告以及现场作业的原始凭证和照片等[4]。 档案数据管理过程漫长、复杂,管理人员经常更换。 容易出现基础数据丢失、数据不一致、难以提取有效信息、难以有效利用数据等问题。 这导致重复工作、建设受限以及各方缺乏理解。 不一致、沟通成本增加、维修周期延长等问题。
没有统一管理,档案完整性薄弱。
土壤修复完整档案除了污染信息、风险等级、修复项目数据外,还包括气象、地理、能源消耗、物耗等必要的外围辅助数据。 由于修复工程建设单位(一般指土地使用权人或污染责任人)专业能力较低,往往无法及时有效地收集、整理和规范所有档案。 施工方、监理方、效果评估方等各自的信息难以充分共享,各项工作的基础数据一致性较差。 土方量核算、污染边界确定等关键档案信息与前期调查评价阶段的基础数据存在一定偏差,导致部分修复工程档案管理出现问题。 在“两张皮肤”或者“多张皮肤”的情况下,文件信息分散、混乱,一致性和完整性难以有效保证。
缺乏专业分类,档案系统化程度差
土壤修复基础数据包括音视频、三维可视化图表等,包括经济投资、项目管理、水文地质、毒理学、化学等各个领域的数据。 这些材料和信息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数据特征。 目前,很难对其进行有效分类并及时采用。 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土壤修复档案信息提取方法和分类技术,做好数据索引化、数据矢量化以及有效信息的挖掘、提取和利用。
信息系统缺乏,档案时效性弱
由于缺乏规范的档案索引以及对档案一致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系统管理和审查,当前土壤修复工作的档案利用率很低。 一方面,这使得档案数据难以为内部建设管理、提高修复效率、配合监管执法提供有效支撑。 另一方面,也使得修复项目之间难以进行横向比较,无法及时有效地对污染物进行测量和分析。 通过降低吞吐量、调整优化修复流程组合,难以及时评估和提高修复的综合效益。 及时有效地整理土壤修复工程全过程档案,包括初步设计图纸、施工过程中的实时技术和数据信息等,并做好信息系统录入和管理工作,建立文件索引,可以有效避免信息丢失和混乱。 ,为修复过程中各关键节点的材料准备以及修复后不同项目之间的规范比对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信息共享程度低,档案实用性差
由于档案信息分散在土壤修复工程各单位,没有专门的档案机构,导致档案数据的提取和比对缺失或严重滞后。 不仅档案信息不够及时,还存在个别修复项目修复数量各方核实不一致、上报数据偏差较大的情况。 档案数据的集中存储和及时运用存在严重不足。
监管要求不详细,存在事后补充文件的情况。
由于档案数据不直接用于指导现场修复和阶段性总结,部分档案数据主要用于应对检查,并在竣工验收阶段进行补充和完善。 一些档案的真实性较低,特别是在验收和监管阶段之后。 一些档案的状况更为严重。 由于土壤修复档案信息管理的监管要求不明确,修复档案在建设过程中难以有效发挥支撑作用。
关于完善土壤修复全过程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
规范化、系统化的土壤污染修复基础数据和档案管理是一项复杂、细致、长期的工作,需要专门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收集、分析、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 净土保卫战是一场系统性持久战。 在一些土壤修复管理任务繁重的地方,一些业主提供了专业的环境管家服务,建立了完整、统一、系统的档案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土壤修复档案管理,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细化档案监管要求
尽管现行法律法规对土壤修复项目的信息公开和公示有较为明确的要求,但在充分处理数据、管理维护和利用好土壤修复原始档案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建议参照国际企业内部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制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完善档案标准化体系,明确档案管理各环节、各阶段的组织机构、人员和硬件设备标准。 依据档案信息流转、数据处理、阶段性比较分析、索引分类等要求,公布土壤修复档案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或指南。
建立项目档案制度,提高档案信息时效性
土壤修复档案的一些关键信息在不同阶段可能发挥不同的作用,对数据格式和数据类型的要求也不同。 一些原始数据,如地下水位、污染物分布和扩散等,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衰减和迁移,这就需要注意档案数据的时效性。 一些污染地块从调查阶段到修复阶段需要数年时间,一些风险管控项目需要数十年持续的场地动态健康监测。 这对档案数据的归档、提取和时间序列分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求。 因此,需要加快建立基于可视化的三维透视显示模型,构建检测、监测和数据分析的时间序列分析方法体系,更加注重数字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档案馆建设。
加强档案数据利用,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在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时效性得到切实加强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土壤修复档案数据的挖掘和提取。 加强不同阶段数据的对比分析,对比施工方、监理方、效果评价方、监理方获得的阶段数据,有利于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不同阶段的动态变化,识别不同的施工强度区,切实开展细粒度优化动态施工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此类档案数据的及时整理和处理,是建设智慧工地、加强水土共管、减少二次污染概率的重要基础。 同时,要从加强各阶段档案数据提取和利用入手,形成反制合力机制,提高土壤修复档案数据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完整性,鼓励各方共享数据。及时构建多用户档案数据信息平台。
明确土地长效保护机制,保障土地安全利用
由于部分修复土壤仍存在残留污染和残留风险,在后续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前期土壤修复档案数据将用于对已拆除建设的原污染地块进行风险管控和安全使用土地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清单。 仍具有辅助作用[5]。 土壤修复基础档案数据应随土地流转永久保存。 建议采取必要的规范性文件,详细说明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壤修复原始档案保存中的具体职责,为土壤修复原始档案保存提供切实有效的长期保障。污染土地修复后开发利用期限机制。 。
参考
[1] 龚宇阳,李发发,江林,等。 污染场地管理系统[M]. 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7。
[2] 刘艳芳. 浅谈土壤修复工程数据管理[J]. 中国标准化,2018(22):122-123。
[3] 倪一林,王晓,廖媛,等。 土壤修复产业政策市场研究及“十四五”展望[J]. 环境保护, 2021, 49(2): 19-24.
[4] 倪庆顺. 企业土壤环境管理“一企一档”措施研究[J]. 智慧环保,2021,7(11):113-114。
[5]王辉. 基于环境风险管控的城市棕地控制规划编制方法研究[D]. 广州:广东工业大学,2018。
(韩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赵斌,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孟浩,北京师范大学;董景奇,生态部环境规划院高级工程师环境;张宏震,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董景奇(本文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