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发电公司两台机组脱硝电价正式获批

本网讯 5月7日,皖能马鞍山公司正式获得安徽省物价局皖价商[2013]73号文件批复,同意该公司#1、#2机组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脱硝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8分钱。 该公司按照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在新机组设计、安装、调试的过程中,同步启动了脱硝设施的安装和调试。为了早日获得脱硝电价的批复,该公司指派专人在环保验收、脱硝设施运行信息接入在线监测、申请脱硝电价等各个环节上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有效沟通,取得了相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并于5月7日正式获得脱硝电价的批复。脱硝电价的顺利获批,将为该公司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