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举行的首届中阿峰会表示,中方愿同阿方开展能源科技研发合作,加强能源政策协调,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平衡、包容的全球能源格局治理体系。 这表明了我国积极推动与有关国家和地区能源合作与治理的诚意和决心。 在“双碳”目标要求下,通过有效行动,为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有助于推动我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更有利于维护世界经济格局多元化稳定。
当前,能源治理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 《世界能源展望2022》指出,能源转型与能源安全的矛盾加剧,能源治理不足与能源消费过热之间的波动加大,能源治理问题不断积累。 面对新挑战,我国依托国内超大型能源市场优势,吸引能源市场需求巨大的全球资源要素,强化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联动效应,提高“双多边”合作质量和水平。 “能源合作治理。 着力探索优化能源合作与治理的新平台、新渠道、新方式。
比如,我国通过持续加强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能源治理问题上的密切合作,形成了区域能源产业合作新格局。 还积极与有关国家或国际组织构建能源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域能源治理合作新平台的作用。 加快从“双边—多边”能源治理“有效参与”向“积极引领”全球能源治理转变,开辟“区域—全球化”能源合作治理新通道。 扩大重大能源问题治理主体范围,通过企业、大学等积极参与能源合作治理,拓展共同治理气候变化、能源供应、环境保护等问题的新方式。
而且,面向未来,我们要牢牢掌握主动权,提升我国能源合作和治理的整体水平。
从国际视野看,应遵循以自我为中心、深度融合的能源合作治理基本要素。 要倡导和遵循公平合理的能源治理价值观,以能源安全、共享、可持续为核心价值观,树立公平合理的能源治理观。 构建科学有效的能源治理基本规则,创新合作机制和手段,优化合作工作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
从合作技术层面看,要构建更加有效的基于效率的能源合作治理能力体系。 在能源合作治理过程中,应着力提高中国方案的普遍性和可持续性,围绕合作能力积累经验,扩大比较优势。 特别是围绕国际能源问题的设置能力、高效能源治理的政府架构、能源治理领域的外交合作、国际能源事务的高层次人才储备、提升能源活力的方法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国际能源市场上,我们坚持“合作有效、互利共治”的基本原则,发挥积极的合作成效。
此外,还要扩大认可度,充分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要深化与周边国家在气候变化、能源供应等方面的合作,拓展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能源的进口渠道,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政策供给、规划对接和机制协调,就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等全球性问题寻找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