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下属公司拟562亿元收购8个污水处理项目

6月12日,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水务)公告称,为避免与大股东之间同业竞争,提升公司污水处理服务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重庆的市场优势,重庆水务拟通过所属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州区排水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市忠县排水有限公司以总计人民币 561,971,579.06 元分别收购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建设的荣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西彭污水处理厂提 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唐家桥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石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彭水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开州污水处理厂三 期扩建工程、沱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忠县苏家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等 8 个污水处理项目的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下称“标的”)。
根据相关资产评估结果,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值 为 583,392,197.10 元 , 负债评估值 为21,420,618.04 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561,971,579.06 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为 561,971,579.06 元。本次收购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显示,本次收购通过自筹资金按协议约定分期支付交易款项。本次交易的 8 个污水项目均可按《重庆市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的规定纳入重庆市财政局向公司采购污水处理服务的价格核定和结算体系。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核定暂行办法》(渝财环〔2024〕8 号)文的规定,纳入重庆市财政局向公司采购污水处理服务的价格核定和结算体系的污水处理项目其合理利润将按项目净资产的 6.6%进行核定。基于上述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原则,在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外部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该等污水处理项目资本金收益率为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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