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山西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对五种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进一步拓宽范围和创新方式的同时,又划出了严格的控制“红线”,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鼓励可以使用划拨用地的公共服务项目有偿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事业单位等改制为企业的,改制后不符合划拨用地法定范围的,应按有偿使用方式进行土地资产处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国有天然林和公益林、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沙漠公园的国有林地和林木资源资产不得出让等。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