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的初衷是为完善抵扣链条、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并促进产业升级。
真正深度了解政策起草意图的相关从业人员很少,当政策下达到各省市,就给了地方很多自由解释权,执行中困难不小。
国家对大行业照顾比较周全,但环保行业面临的细节问题还没有得到具体明确,环保企业应从自身开始准备,主动解读、学习政策。
今年5月1日起,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环保行业当然也在其中。“营改增”后,对金融行业的影响不言而喻,这也将对环保企业后期的投融资行为产生影响。
新政会给环保产业带来哪些影响?政府推行这一税改的初衷是为完善抵扣链条、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并促进产业升级。但在目前的实施阶段,“营改增”的利好影响似乎在环保行业并不明显。
“营改增”税率怎么规定?
税率不是根据企业资质,而是依据纳税行为而定
“增值税不是一项新鲜的事物,而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的步伐已经落后于全球。”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税务合伙人沈瑛华指出,从整体的机制而言,增值税绝对是比营业税更有效率的机制。企业增值税的税率,并不是根据企业资质,而是依据纳税行为而定。
据了解,环保行业的主要业务类型包括设备供应、建筑、投融资、设计服务等。设备供应商环保设备和材料已经在增值税的范围当中,税率为17%,设计服务税率为6%。
而建筑业具备两个条件之一的可以按之前营业税的税率3%缴税:一是施工许可证上开工日期在今年4月30日之前的;二是施工许可证上没有注明开工日期以及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合同开工日期是今年4月30日之前。
“营改增”后,对金融行业的影响,也可能对环保企业后期的投融资行为产生影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人购进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同时,纳税人接受服务向方支付的与这笔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亦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此,沈瑛华表示,这里所指的服务与传统意义上的不完全一致,属于融资性质,不一定只是银行,也包括企业固定收益的货币、基金以及理财收入等。这些都将对环保企业市场并购等动作带来直接影响,这就要求环保企业在签订相关合同时谨慎全面。
沈瑛华同时提醒环保企业,“营改增”是喜还是忧,取决于企业对增值税的管理和对相应政策的理解。
环保企业对“营改增”较茫然
地方税务自由裁量权较大,考验企业的政策掌握能力
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以下简称78号文)出台后,意味着污水处理、再生水等免增值税的政策被取消,这也为全面推行“营改增”做好了铺垫。
对此,不少环保企业财务人员表示,78号文中很多问题尚未解决,企业还处在茫然状态,“营改增”后,无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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