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江西省“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南昌市和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其他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县(市、区)城区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支持乡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短板。
《规划》对我省“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能力、分类收运能力和焚烧处理能力提出明确要求,到2025年底,全省设区市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左右,设区市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3.1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需求,支持条件好的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3.6万吨/日左右,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为实现这些目标,在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方面,《规划》提出,我省各地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土地资源利用等情况,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拆解处理设施,推动低值可回收物(即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有效回收处理,需要经过规模化回收,集中处理才能够重新获得循环使用价值的废玻璃类、废木质类、废软包装类、废塑料类等固体废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引入专业化的拆解设备、预处理设施,通过人工、机械和智能机器人等方式,对可回收物进行分类、打包,实现精细化拆解和全品类回收。“十四五”期末,全省规划新建及改造60座拆解处理设施。
《规划》还鼓励跨区域共建共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清运量小、单独建设处理设施不经济不合理的地区,可与邻近地区共建共享跨区域处理设施。可回收物种类较多,区域单独建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处置设施不经济时,可跨区域共建共享处置体系,以降低处理成本,提升处理效果。
此外,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划》提出,各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原则,尽量减少出村外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和频率。可回收物鼓励通过积分兑换超市等方式在村内进行回收,探索低值可回收物的经济激励回收办法;厨余垃圾可结合当地经济条件、生产生活习惯采取就地就近就农的方式减量和无害化处理;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存储,并运输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