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办法正式颁布

近日,《烟台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办法》正式颁布。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中,学校、医院项目原则上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余公共建筑项目应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绿色建筑标识将授予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标识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级别。申报绿色建筑标识遵循自愿原则,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绿色建筑建设单位可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星级预评价,并由区市两级住建部门进行审查和复核,取得联合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后3个月内,提交绿色建筑标识申请。 获评绿色建筑标识,将实现从土地出让到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全过程的闭合管理。记者了解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住区优先推荐参与建筑工程鲁班奖、广厦奖、泰山杯等奖项评选;对不按绿色建筑标准和等级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