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十六届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7章61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科技与产业支撑、引导与激励、法律责任等内容,旨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和碳排放,提升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建筑运行、维护、改造的责任要求,建筑所有权人承担绿色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保障建筑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制度;实行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申请绿色建筑标识;有序推动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与城市更新项目相衔接,在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的基础上,鼓励与建筑内水、电、气、热等专业管线改造同步实施;推进建筑绿色化拆除,落实建筑垃圾处置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同样是面对建筑领域绿色转型发展的时代背景,很多地方已出台相关法规条例,重点强调绿色建筑发展。而此次条例名称强调建筑绿色发展,具有鲜明特点,强调建筑领域整体的绿色发展。包括相关产业的节能降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海绵城市、城市更新、绿色示范区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