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环保局对玉环进口废物企业进行核查

台州市环保局对玉环进口废物企业进行核查作者:章晶晓 来源:今日玉环 11月16日,市环保局固废管理中心主任林勤耕、主任助理汪临委对我县今年申报进口固体废物许可证的玉环方正铜业有限公司、玉环县富立达金属有限公司和台州欧尔达铜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县环保局局长陈彩勇、副局长梁永弟陪同检查。 林勤耕一行对企业原材料堆放区、危险固废堆放场所、环评“三同时”验收资料等进行了重点核查,对其中存在原材料露天堆放现象的两家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准备齐全,以免影响申报进度。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范进口废物审批程序,根据环境保护部等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部令第12号)及环境保护部《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部公告[2011]第2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于2011年6月8日下发了《浙江省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着重对《规定》中“地方预审、经营情况和年度环境保护报告备案”内容进行了细化,对进口废物的企业在环保工作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