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6日至17日,由内蒙古环境保护厅总量处牵头,内蒙古环境保护厅科技处、监察总队、监控中心、环境监测中心,乌兰察布市环保局相关科室及丰镇市环保局相关科室组成验收组对京隆发电公司1号机组脱硝系统进行了现场验收。 验收组对脱硝系统资料、氨区建设、脱硝系统运行状况、联网状况、脱硝效果、数据比对的有效性等进行了详尽的检查。 经过验收组成员的严格审核,验收小组认为京隆发电公司1号机脱硝系统符合环评要求,达到了验收条件。 9月17日,验收小组宣布京隆发电公司1号机组脱硝系统原则上通过环保验收。
2013年9月16日至17日,由内蒙古环境保护厅总量处牵头,内蒙古环境保护厅科技处、监察总队、监控中心、环境监测中心,乌兰察布市环保局相关科室及丰镇市环保局相关科室组成验收组对京隆发电公司1号机组脱硝系统进行了现场验收。 验收组对脱硝系统资料、氨区建设、脱硝系统运行状况、联网状况、脱硝效果、数据比对的有效性等进行了详尽的检查。 经过验收组成员的严格审核,验收小组认为京隆发电公司1号机脱硝系统符合环评要求,达到了验收条件。 9月17日,验收小组宣布京隆发电公司1号机组脱硝系统原则上通过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