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江西省将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要求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和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设区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据悉,经住建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认定,江西省共有26个黑臭水体。目前,各市已完成水体排查,并立下治水“军令状”,陆续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在住建部认定的我省26个黑臭水体中,已有2个完成治理,13个正在治理之中,另有11个正在制定治理方案。
为从“根”上堵住污染源,江西省将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大力改造除磷脱氮功能欠缺、不具备生物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及敏感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改造升级并达到一级A的排放标准;以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为重点,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有序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着力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设区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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