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执法局消息,近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执法局要求全市执法系统开展第四波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加大对个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推动本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养成。据统计,自5月1日起截至7月21日,全市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6168起,其中查处个人违法行为2783起。 执法部门表示,从目前立案处罚和执法检查情况看,个人投放生活垃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虽然大部分居民已经通过媒体、宣传海报等途径掌握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和要求,但在实际投放过程中,仍有个别居民存在侥幸心理。 据介绍,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于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个人,本着“教育在先、惩戒在后”的原则,在处罚方式上设定了处罚梯度。违反条例先行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如小区物业、垃圾桶值守人员等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依据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