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武汉市处理的需要,提高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减少垃圾堆放,变废为宝,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建设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发电项目。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项目建设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
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t。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台日处理量6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锅炉,配1台25MW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处理、渗滤液和废水收集处理、飞灰处置等配套设施。电厂生产用水水源为通顺河,生活用水采用自来水,采用二次循环供水方式。灰、渣分除,飞灰经厂内固化后进入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炉渣综合利用。采用“清污分流、用污排清”的原则进行废污水处理,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运输栈桥及地磅区的初期雨水和冲洗水、垃圾卸料区冲洗水排入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相应标准要求后回用;而仅含盐量较高的冷却塔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净水站反渗透浓水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基本符合武汉相关规划;在采取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采用“清污分流、用污排清”的原则进行废污水处理,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等排入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相应标准要求后回用;而较为清洁的冷却塔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净水站反渗透浓水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不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对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布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epb.gov.cn/),可供公众查阅了解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情况;查阅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于该期限内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邮件、传真等方式实名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9号(兴业路和文博路交汇处),武汉出版文化产业园二期1号楼7楼;邮编:430014;
联 系 人:刘工;电话:027-83900571;电子邮箱:lqzs2016@163.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邮编:430071;联系人:石工;传真:027-65262810;电子邮箱:sr5691@csepdi.com。
原标题: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