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市红庙岭处理厂项目
项目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8-066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3010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11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福州市红庙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yqzbgg/201811/t20181102_1102684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澄清与答疑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8-066号
各投标人:
针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澄清如下:
1、本项目除项目资本金外的项目负债性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项目公司融资需提供融资担保的,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解决,具体的融资要求详见本PPP项目合同法律文件中的相关约定。
2、本项目因政府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建设期可相应调整。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的约定详见PPP项目合同第3.3条款及PPP项目合同法律文件中的其他相关约定。
3、本项目用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由项目公司负责办理。
4、本项目合同或协议证明材料应提供完整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未约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其全资、控股下属公司证明材料可计分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身资料,否则不予计分。
5、本项目技术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并签字或盖章,标书内容可彩色打印,正本或副本需按套各自装订成壹册。本项目商务文件的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的封面上应加盖单位公章。
6、技术文件“建设管理方案”中“人员配备的组成及资信”可以通过描述项目建设人员组成及人数安排、拥有的相关证书、职称等情况进行说明;“业绩能力”可通过描述业绩的规模、种类、数量等进行说明。整个项目技术文件的描述中不得出现业绩的具体名称,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标识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
7、本项目保底量的约定详见PPP项目合同第11.2条款及其他相关条款。
8、本项目生产废水、固废、沼渣等后端废弃物的处置方案可参考本项目可研报告,投标人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自行确定处置方案,相关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费用自行承担。
9、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验收的城市已超过30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设置的“荣誉”评审标准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情况。
10、财政部共发布了四批示范项目,其中餐厨或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列入财政部示范项目不少于8个,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设置的“企业业绩”第4点条款的评审标准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情况。
11、本项目澄清与答疑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未涉及的内容,请各投标人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四、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410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33301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傅先生 0592-513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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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澄清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