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天津市河北区采取四项措施严禁建筑噪声扰民

近日,针对越来越多的投诉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问题,河北区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对建筑工地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管力度。 据了解,河北区环保局采取“加大申报登记、加大监管范围、加大检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四项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填写《建筑施工场所排污申报登记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环境噪声申报登记;对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发《关于于建筑噪声扰民的通知》,要求所有建筑施工单位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作业扰民;坚持夜间巡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建筑施工噪声敏感期做到定点执法、错时管理和不间断巡查,将噪声污染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噪声扰民问题的发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环保举报电话,严格做到“访必接、接必查、查必复”。对违反噪声管理规定的企业,将采取一次书面告知、二次实施警告、三次依法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