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县产业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建设涉及环保工作的综合协调。二是加大支持力度。环境总量预算指标优先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审批“直通车”,加快项目审批。支持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建成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三是强化激励约束。加强对产业集聚区的日常管理,建立并实行跟踪管理及动态调整制度,全面推进产业集聚区环境友好型示范建设和规范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县产业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建设涉及环保工作的综合协调。二是加大支持力度。环境总量预算指标优先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审批“直通车”,加快项目审批。支持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建成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三是强化激励约束。加强对产业集聚区的日常管理,建立并实行跟踪管理及动态调整制度,全面推进产业集聚区环境友好型示范建设和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