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网节能环保网从南昌市工信委获悉,南昌市工信委、南昌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内容如下:
洪工信发[2015]71号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委(经发局),相关企业: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的目标任务,根据《南昌市管理使用办法》,现就申报2015年度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范围
(一)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支持电机系统节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工业节水示范项目。
(二)工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推广项目。在我市工业领域具有重大推广应用前景的工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推广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单位条件。项目单位必须是在南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以及依法成立的研发机构;内部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及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信用良好,依法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已建立投产,且已按税法规定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用能单位和节能项目的能源消耗检测用计量器具配备必须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项目条件。项目须经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3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三、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南昌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南昌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相关附件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记录和纳税凭证(必含企业所得税);3、属节能技改项目的,应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文件以及项目实施的合同、、付款凭证及有相应资质的节能评估机构出具的项目节能量审核报告等材料;4、属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应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科技等部门出具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成果鉴定报告或相关证书;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具体要求。申报的项目材料必须按照通知要求整理齐全,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不按照《节能法》规定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单位的项目不予受理;项目可行性报告内容要详实,内容深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数据和节能量的计算要有依据,要详细标明项目节能技术路线和节能途径;同一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原标题:南昌市工信委 南昌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2015年度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