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15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修订版)的通知》。全文如下: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修订版)的通知
穗环〔2021〕101号
各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2017年版)、《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19〕243号)等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2021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修订版)》,列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共755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92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1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95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167家,现予印发。各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列入2021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修订版)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说明: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位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19〕243号)等规定的筛选条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