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和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和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和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

宁发改碳减排〔2024〕275号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经济发展局:

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提出要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加快占领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高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动能。国家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积极申报,经我委组织专家初审遴选、积极申报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部委及地方复核、公开征求意见等审核程序,确定了国家首批47个示范项目清单。其中,我区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宗工业固废道路化综合利用绿色低碳高速公路科技示范项目、中石化碳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二氧化碳化学链矿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入选。为扎实推进示范工程建设,跟进做好第二批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第一批示范项目建设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经济发展局要切实加强对示范项目的日常监管,主动服务、靠前指导,加强项目要素保障,扎实推进第一批示范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对已开工的项目要持续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技术减碳效果等,加强工作协调,确保示范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对未开工的项目,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确保如期开工建设。对于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技术路线发生重大调整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要及时提出更新、调整、退出的相关建议。我委将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二、扎实开展第二批示范项目谋划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经济发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中重点方向,深入各大中型企业,加强政策宣传指导,主动谋划储备一批符合方向要求、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前期工作扎实、引领效应明显的项目,并做好申报第二批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各项准备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经济发展局牵头做好本地区2024年示范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送本地区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表、汇总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自治区相关厅局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申报表(项目单位盖章确认)、汇总表于2024年6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碳减排处)。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如有推荐项目可直接发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王倩 联系电话:0951-83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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