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8年4月16日与宁波市奉化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奉化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合作合同(合资协议)》,并与宁波市奉化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了《奉化发电项目合同》和《奉化场渗沥液提标改造项目合同》。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5亿元。
奉化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处置设施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200吨,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5亿元;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为22年(含建设期)。在建设前期过程中,因宁波市环保局要求提升建设标准导致新征土地、项目投资增加和运营成本提高。项目总投资由65,000万元变更为89,208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3,000万元变更为17,842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68%(公司)、32%(奉化城投)。
本次增加投资是为响应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且垃圾处理费也有相应提高,不会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及公司的日常经营,但在项目的运营过程中因受到政策变化、垃圾处理费支付及垃圾供应量不足等各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增加投资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