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田洪光,原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2009年9月,因公殉职。在担任监察大队长的8个月时间里,他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面对不解和对立,他既秉公执法又换位思考,真心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全国环保工作者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本报今日刊发《环保卫士田洪光》,展现田洪光同志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先进事迹和他身上体现出来的中国环保精神。
中国环境报记者张春燕熊志红水华
5月的一个晚上,大雨瓢泼,沈阳市集中全市环保监察力量进行夜间抽查。苏家屯区环保分局局长刘诚,看着窗外雨水划过的痕迹,好像又看见监察大队长田洪光,冒着雨,带着队员前往执法点的身影……
5月的一天清早,凉风习习,田洪光的爱人李君醒过来,问女儿:“雯雯,爸爸怎么休假还没有回家?”雯雯是田洪光女儿的小名,她呆了一下,眼眶马上红了,“妈,爸爸已经走了。”
5月5日上午,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看到中国环境报关于田洪光的报道后,对他的事迹做出了批示。
田洪光,他仅仅是一个沈阳市苏家屯区的一名环境监察大队长。可是,苏家屯区、沈阳、辽宁,没有人接受他已离开的事实,甚至,人们还都在默念着他的名字,呼唤着他的名字,传诵着他的事迹……
小米加,也要站好岗
田洪光从2009年2月当上监察大队长到他牺牲,仅有8个月时间。
上任伊始,田洪光就清楚地知道他面临的是什么状况。苏家屯区,沈阳市西南侧,辖区管辖面积762平方公里,监管企业500多家。监察大队9个人,每个人管辖范围按乡镇街道划分,有的人甚至管辖200多平方公里的所属企业。监察大队有两辆车,一辆夏利车、一辆金杯小面包车,两辆车都是报废车辆,一年得检修两次,遇到市里有统一调度任务的时候,还要借管理科的一辆旧捷达。
苏家屯区是整个沈阳市环保局的一个缩影,几乎每个区的环保分局都存在着人员极度紧缺、待遇低、执法条件差的问题。而沈阳又是整个东北的缩影,老牌的重化工业带来的高污染、高排放问题令众人关注且亟待解决。污染严重,历史包袱沉,减排指标又必须完成。于是有一批环境监察人员们,肩负着让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责,不遗余力、忍辱负重,在环保第一线上艰难前行。
维护人民的环境权益,条件再差、困难再大,难道就能说不吗?啃下这个硬骨头,是需要一点精神的。
上任后,田洪光就带着执法队伍,风尘仆仆地奔波在环境监察一线。2009年仲春,有群众举报称,沈阳市染料有限公司发生毒气泄漏。田洪光立即带人赶赴现场。
沈阳市染料有限公司距离两个村落很近,一旦毒气扩散开来,危及到的是两村2000多条人命。田洪光心急如焚,他在车上思考着该如何处理现场,首先应勘察现场,然后堵上泄漏点。
出事点就在前方,嘎——奔跑的监察车突然停下来。田洪光问:怎么不走?
一阵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扑鼻而来,空气中还弥漫着泛的烟雾。一个念头闪过他的脑海,这是泄漏的氯磺酸遇到雨后潮湿的空气产生的酸性烟雾,严重的话会使人窒息。此刻,他们正处在事发现场的下风向。
司机将车停下,他的目光迟疑着,是否还往前走?车上仅有4套防护服和防毒面具,这也是苏家屯分局的全部防护装备,但车上却有5个人。
走,还是不走?田洪光心中惦记着2000多个老百姓,田洪光心里也装着自己带的队友。危险怕什么?有毒气又怕什么呢?一分一秒,都是抢救人的宝贵时间。没有犹豫,他指挥着队友穿上防护装备,他还笑着说:“这里数我年龄最大,生命的价值也最小。你们都还年轻,今后的好日子还长着呢。”
汽车犹如离弦的箭,载着田洪光的勇气,载着环保人的责任和决心,划破毒气区域。同一时间,他们与消防官兵到达现场。
经过勘察,这起事故是企业因设备老化所致。监察人员们站到上风向位置快速堵上漏点,让这起使整个苏家屯区紧张的环境突发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是啊!危险总是有的,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还怕吗?要退缩吗?绝不!”田洪光在日记中写道,“要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就必须忠于职守、勇于奉献,心里装着老百姓,就可以排除万难,不顾一切往前冲了。”
行动往往胜过千言万语,白天工作完后,田洪光还安排自己值夜班。他这样做,无非是为了让队友多休息。他的心里,时刻装着别人。
半夜两点钟,突然接到投诉某地施工扰民的电话,他叫上司机范士伟,蹬噔蹬地就往事发地赶。到了目的地,一个建筑施工现场,两个水泥搅拌机横在路上,车开不进去。田洪光就让司机在车里等,他说,你等我一会儿,我走进去看看,一会儿就好。
范士伟在车里打了个盹儿,一睁眼,一看表,都一个半小时了。范士伟赶紧找人去。黑灯瞎火的,他打着电筒走了好长一段路,才到了施工地。奇怪的是,这里静悄悄的,田洪光也不见踪影。
正纳闷,田洪光拎着鞋,光着脚走了回来。他冲范士伟摆摆手,示意他不要支声。回到车里,田洪光才解释:再等等,待会儿他们或许还要开工。
“那你的鞋怎么回事?”
田洪光笑了笑,我到那边和他们讲道理,软磨硬磨,包工头索性不干了,直接把水泥浆倒在地上,我怕弄脏鞋……倒是不碍事,呵呵,没事。
那天晚上,果然半个小时后,建筑工地又灯火通明的干起活儿来,田洪光又去了一次。前后一折腾,等返程的时候,已经下半夜4点了。
环境执法,在一线来讲,是落实减排、为民解忧的重要环节。然而,环境执法队伍常常遇到“非暴力不合作”的经历。有的企业不讲道理,等执法人员一来,电闸就咔地一关,任你在建筑工地里找不到出路。更有甚者,放狼狗,动用凶器,这是真实的执法经历。困难像山一样,横亘在执法者前面,怎能不让人长叹一口气啊。
田洪光,他和他的队友们没有向困难低头,也没有吐一个难字。他们和违法者斗智斗勇,坚决地把高排放、高污染的危险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人手紧缺,除了普通的环境监察工作外,基层的环境监察大队还担负着应急处理工作、协助信访工作,并涉及监测工作。每天晚上不管干到几点钟,第二天田洪光仍会准点到单位。一个月2000多元的工资,没有任何奖金,手机24小时开机,没有报销。46岁竞聘上正科级,他以后也很难再晋升,用另一个区的监察大队长的话来讲,就是“干一辈子,都是两手握空拳”。他为了什么?
赴任前,田洪光对局长说了一句很平淡的话,我想多做点事情,我已经46岁了,再不做事情就退休了。
他还说,环境监察工作是环保工作的重点,我还想整理一点思路出来。
现在,他有了思路。2009年初,适逢环境监察“3×6+1”执法模式在全市推广,他结合苏家屯地区人员少、力量薄、基础差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集中优势、抓住要点、狠抓规范、不断完善”的工作原则,打响了一个个环境监察战役。他才上任半年,2009年8月,沈阳市环保系统推出的“年度十大环境执法优秀案例”中,苏家屯环境监察大队报送的案例就占了两个。
以理服人,要考虑到企业的利益
跟着田洪光去检查企业,队里的年轻人都觉得腰杆直直的,肩上的徽章亮闪闪的。
每到一家企业,相关工作的负责人都是笑脸迎送,亲切劲儿跟自家人似的。与某些地方企业老是和环保局躲猫猫大相径庭,这一对比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按理说,去企业监察工作,是去“管事的,执法的”,得罪人免不了。
田洪光就想不通,环保部门监察工作就等于是跟企业过不去?为什么非要和企业站在对立面上?难道不能获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他最先做的,就是为企业着想,以理服人。
沈阳东林无缝钢管厂的夏副总经理,在2003年做东林无缝钢管厂办公室主任的时候,就认识了田洪光。那时,田洪光还是监测站站长。在他眼里,环保局的人不同于一般带“儿”的,“他们在执法过程中讲人情味儿,又不失为国家执法的严肃性。”这种认识,起因于他和田洪光的交往过程。
东林无缝钢管厂在新厂建成以前,老厂区离一个居民区比较近。有群众反映厂里的一台机器运转时震动声过响,影响居民休息。环保局就派人来看看。
来的人是田洪光,来的日子居然是个星期天。夏副总经理当时就惊讶了,他说,田队长,周末不是休息时间,怎么你们还来监测?
田洪光说,必须得今天来。我找市里借了一个先进的仪器,测测你这儿的噪声分贝到底是多少。平时市里要用,也就今天能借给我。
他还带来两个对讲机,随行的两个工程师一人一个。其中一个在工厂里,另外一个绕到小区里,甚至进到居民家中的炕上,对讲机里随时沟通着监测的情况。
夏副总经理有点过意不去,他开玩笑地说,田队长,你不用这么测,费老大劲儿,你直接让我把机器搬走得了。
田洪光接过话,这不行,这得以理服人。真正要动这台机器,你们也是要花费费用的。我们监测的时候,要考虑到群众利益,也要履行执法的权利,要是你们真的影响了居民,该怎么处理还得怎么处理。
晚上,夏副总经理躺在床上,回忆白天的这个事情,他觉得“田洪光处理事情有艺术性”,既解决了问题,又让企业很舒服地接受了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