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的节能减排之限电令

节能减排本是淘汰落后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契机,然而最近,从东部的苏浙至北方的冀晋诸省,各地都对高耗能企业采取了严厉的限电措施。限电令一出,大部分企业每两三天就会被彻底停电一天,许多钢铁企业干脆停产。大批工人无活可干,支柱产业受限,严重影响到当地经济发展。“节能减排”缘何变了味? 还是先看一组数据。2006年时,中国创造1美元GDP的能耗相当于日本的9倍,几乎超过全球任何一个国家,致使中国在节能减排方面饱受西方国家非议。虽然中国在哥本哈根峰会上通过斡旋,避免了为自己碳排放设定上限的义务,但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已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即2010年的单位能耗将比2006年下降五分之一,降到相当于日本的7倍的程度。不过,由于一些地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过快,单位GDP能耗到2009年只下降了15%,离“十一五规划”的承诺有5个百分点的距离。而今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不降反升,所以从6月起各部委派出联合监督组,各地开始“减排百日冲刺”,拉闸限电成了“死命令”。 即使各地纷纷限电,离政府原本制定的目标尚有差距,而由此造成的诸如生产力大幅下降、市场萎缩、企业家信心消失殆尽、工人失业,这样大幅波动的影响不是短期内可以恢复的。究其根本,限电令并非真正为节能减排,只是在政令本位的意识下,一种唯数字论、唯政绩论的集中表现,切切实实的短视行为。这种短视行为不仅无助于国家节能减排的目标,反而背离了节能减排的本义,越行越远,已伤害到当地的支柱产业,制约其经济发展。 在中国,节能减排一直是政府行为,政府在其中也理应起到监督和引导作用。但是节能减排并非节制断排,用强制休克的方式效果也未必佳。近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很大程度是建立在“高碳”高排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上,如今无论是国际潮流还是中国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性都不允许中国继续走高能耗的发展道路。节能减排本身并没有错,它是优化资源利用,减少不必要的能耗,用标准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而不是将广大工厂企业逼上绝路。 其实节能减排除了是政府行为,更应该是市场行为。建筑业本身也是高能耗产业,据悉全球40%-50%的碳排放在建造过程中产生,节能降耗势在必行。然而这并非无利可图。如今在建筑能耗占全社会30%比重的欧美许多发达国家已积极推广绿色建筑理念,制定绿色标准,着力打造全球绿色建筑市场,一旦形成规模,将对行业前景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由此可见,节能与赢利并不矛盾。在国内,中国也在积极开发新能源,例如在东海大桥边建设海上风电场,以及在许多大型公共建筑应用太阳能并网发电等,以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的煤、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并且随着科技的发展,许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日臻成熟,已应用到一些试验性项目中,正如许多世博场馆所展示的那样,使建筑本身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此将极大减少建造过程中的碳排放,切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实际,又使节能技术极具市场前景,实在是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