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是本市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的一项重要举措。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从2011年至今,本市已累积淘汰了77.7万辆老旧机动车。其中,今年前7个月,本市就淘汰17.6万辆老旧机动车,已经接近全年计划淘汰18万辆的目标。 本市最早开始淘汰的是黄标车。当时,为了筹办北京奥运会,本市出台了黄标车在六环路以内道路限行的措施,同时配套相关的经济鼓励政策。在2009年和2010年两年里,全市淘汰或改造黄标车15.6万辆,占参检黄标车的85%,基本解决了高排放黄标车的污染问题。 2011年8月1日起,本市开始实施《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采取政府补助政策促进了老旧机动车的淘汰更新。市环保局介绍,通过补贴奖励等经济措施引导加速淘汰老旧机动车辆,是国际上普遍做法。通过监测分析显示,老旧机动车对本市大气污染“贡献”比例极大,PM2.5的来源中,有大约22%以上是机动车排放,虽然在用8年以上的机动车只占本市机动车总数的20%,但其排放的污染却占机动车污染排放总量的60%以上。一辆国Ⅰ车的排放量是国Ⅴ车的数倍。 根据淘汰方案,“老旧机动车”是指使用6年以上且未达国Ⅳ标准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重点针对国Ⅰ、国Ⅱ私人小汽车以及重型柴油车。该方案施行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每淘汰一辆车,政府都给予补贴,由于私家车大多是小型载客汽车,其补助标准在4000元至5000元之间浮动——使用6到8年车转出补贴4500元,报废补贴5000元;使用8年以上的小汽车转出补贴4000元,报废补贴4500元。 据统计,从该淘汰方案施行之日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淘汰了50.7万辆老旧机动车,根据测算,淘汰50.7万辆老旧机动车,意味着每年可减少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排放量共17.9万吨。而2011年全年,本市共淘汰了22.4万辆老旧机动车,2012年全年共淘汰37.7万辆,两年累积淘汰60.1万辆。 本市于2013年1月1日又实施了《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3-2014)》。新方案提高了老旧车淘汰补助标准,报废车均增2000元。今年前7个月,全市已累计淘汰17.6万辆老旧机动车,距离全年计划淘汰18万辆的目标已经不远了。在整个“十二五”期间,本市环保规划的目标是淘汰40万辆老旧机动车,削减机动车氮氧化物1.1万余吨。但到目前为止,77.7万辆的淘汰数量已经远远超出规划目标。 此外,本市还积极淘汰更新城市公共用车。2005年开始,本市采取经济鼓励政策提前淘汰更新老旧公交车和出租车,使两万多辆公交车、6万多辆出租车全部达到国Ⅳ、国Ⅲ以上排放水平。2008年7月1日,本市率先对公交、环卫、邮政使用的重型柴油车实施国Ⅳ标准,同时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淘汰更新国Ⅱ以下标准的运输车辆,并建成绿色车队。到2012年底,全市“绿色车队”企业共计1135户,绿标车32089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