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春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台注塑机节能改造获得成功。“不花一分钱,一年就能节电130万千瓦时。”春兰机械制造公司制造部副部长夏存笑称,这是“天上掉下的大馅饼”。 创造出如此神奇效果的,是春兰机械制造公司和泰州供电公司合作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去年以来,泰州已有4家企业收获这份喜悦,年节约电量折合标煤1000吨。”泰州供电公司市场大客户部吕勇说。 “合同能源管理”,其实质就是由节能服务公司给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用能单位给节能服务公司以合理回报。这种能源管理模式,对企业来说,被称作“不花钱的节能”。按理说,这种“无成本”的新型节能方式,企业没理由拒绝,但事实却非如此。记者从泰州市经信委了解到,目前,泰州市有合同能源管理公司6家,去年其中的4家公司实施了23个项目,年节约标煤117600吨。然而记者接触到的几家节能服务企业都反映,合同能源管理“这个行业看起来很美,做起来很难”。他们反映,由于前期所投入的技术、产品、服务、维护等都是免费提供给合作方,通过后期节能产生的回报营利,回本周期大都在3-5年。这种模式虽然对合作方百利而无一害,但是对服务企业来说却有风险。 9月底,第九届中国泰州科技经贸洽谈会上,泰州市华强照明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LED照明灯吸引了一批又一批客商前来参观。“与白炽灯、钠灯等传统灯具相比,LED灯的能耗仅为白炽灯的1/10,节能灯的1/2,而且LED灯不含铅、汞等有害物质,不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该公司董事长陈献华说起LED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很是欣喜,但让他感到“无奈”的是,就是这样一个多赢的合作,这两年的推广却步履维艰。 “项目期限一般为8年,路灯更换前期投入全部由华强照明承担,公司只收取节约的电费以及国家和省财政相应的补贴;8年内,公司负责对路灯进行维护,以一个城市10万盏LED路灯来计算,可为政府节约维护费用6000万元左右。”陈献华说。在很多城市,领导层对这项服务都很重视,可到了下面具体单位就遇到很大的阻力。因为在这些单位每个月更换灯泡、维护路灯的费用,反正也不是自己出。在居民小区,有的物业认为,反正电费是住户承担的,改造了自己也没什么实惠,不如维持现状。“不花钱的节能”遭遇了“不差钱的业主”,“剃头挑子一头热”。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推广遭到冷遇,诚信危机是最大障碍。”一位业内人士坦言。目前,具有监管评估企事业单位节能效益的“第三方”中间机构还很少。泰州市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陈玉明说,像我省有节能量审核资格的单位仅有一家,这也是阻碍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的一大障碍。外地曾发生多起企业拒绝向能源公司支付费用的事件,主要就是由于对节能量的认定存在分歧。一家能源管理公司的技术人员介绍,他们在一栋写字楼建筑内部安装了价值100多万元的设备,节电近30%,年节约电费30多万元。正当他们满心欢喜等待收获节能成果时,业主却以当年夏季气温不高,气候变化是用电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由,拒绝支付相应费用。 据了解,合同能源管理遇冷,还因为不少企业单位的节能理念有所偏差,认为就省了那么一点电费,而且省下的钱还要与合同能源服务企业一定比例分成,不值得做。许多企业主只关心产品能否多卖出一元钱,却不在乎如何控制一元钱的能源成本。另外,由于节能改造初期投资大,成本回收所需时间较长,有些企业负责人不愿意在有限任期内搞节能。(